《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印发《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》的通知》,规定了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:单项工程竣工后,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,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,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(审查)并提出审查意见。
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 审查时间
500万元以下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
500万元-2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
2000万元-5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
5000万元以上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
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,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。
二、审计局审计建筑工程的收费标准(一)工程造价审计收费通常采用基本收费+追加收费两部分组成,基本收费一般定为建设单位送审总造价的0.1--0.3%左右,追加收费一般定为中价机构审减金额的4--9%左右。
(二)审计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,在工程投资中单独列支(国家财务部有相关规定)。
(三)现在对工程审计收费标准,国家不做硬性规定,只是做指导价,具体价格可以与具体审计部门协商。
三、工程审计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(一)基建工程相关资料
工程项目立项批准建设文件;工程项目聘请监理合同等有关文档;工程项目质量验收相关文件;概算资料及招投标文件;施工合同、协议工程竣工图;材料费用资料;取费资料及决算资料。
(二)送审会计报表
建设项目概况表;竣工表;建设项目总表;建设项目明细表;项目概(预)算执行情况表;待摊投资明细表;竣工决算编制说明书。
(三)审计资料
会计帐薄;营业税申报表;主要供销合同;银行借款合同;实物保管帐;设备管理;固定资产管理。
(四)辅助资料
建设方企业验资资料;内部管理制度;机构设置示意图;报表截止日的重大事项说明及相关资料;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;法人营业执照;税务登记证;土地使用权证;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资料;采用的会计政策说明;现金盘点表(距工程完工最近日期);银行未达帐调节表;固定资产清单;国家审计结论;中介机构审计报告;工程造价审核报告;声明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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